商务部建立《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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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10:17 证券时报 | |||||||||
    为改善企业境外投资环境、肃清贸易投资壁垒、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近日,商务部建立了《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     商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是指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境外中资企业等,以年度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的形式,集中反映境外中资企业在东道国(地区)投资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障碍和壁垒
    就“问题”的解决机制,该负责人表示,报告制度规定,商务部在接到报告后,对涉及双边经贸关系的重要问题,将通过高层互访、双边经贸混委会及政府部门工作层双边磋商等渠道,帮助企业尽快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涉及投资壁垒或服务贸易壁垒的问题,商务部可以立案进行投资壁垒调查。因此,为企业解决问题是该项制度的根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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