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股市印花税可能调低 > 正文
 

税务总局出台新规 印花税纳税人可按期汇总缴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见习记者卢叶11月17日北京报道今后,印花税纳税人可以视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按期汇总缴纳方式了。这是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简化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做出的新规定。

  《通知》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这一方式的纳税
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而原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该业务,税务机关对核准单位发放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期限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通知》同时要求,在该办法调整后,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接到纳税人要求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告知后,应及时登记,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采用该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核查纳税人汇总缴纳的应税凭证是否完整,贴花金额是否准确。

  据悉,该办法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简化印花税贴花手续。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印花税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