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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将入股国内广电公司 中方需控股新闻是禁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05: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前天,国家广电总局公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首次公开表示,今年11月28日以后,外资媒体公司可以入股国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人持股不得少于51%。但时政新闻和跟新闻有关的专题、专栏节目仍是外资媒体的禁区。

  新法规降低了对外资进入大型国有媒体集团的要求。《规定》指出,外资入股国内广
电公司是指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合资、合作设立专门从事或兼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业务。明确提出禁止外商独资广电企业进驻中国。《规定》同时禁止私有证券基金等不具备媒体业务资格的金融投资者参与入股国内广电企业。国家还鼓励外资聘用中国专业人员参与合营企业的节目制作。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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