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600787)临时三届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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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05: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三届五次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17日在天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韩铁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出席临时三届五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8人,共代表股份344,305,218股,占公司总股份620,677,782股的55.47%,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依照规定程序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均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具有出席资格,并有权依其所持有和代表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会议按照既定议题,审议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公司所持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协议 根据本次交易合约的规定,本公司将所持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27%的股权出让给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出让金额为1212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持有该公司10.27%的股权。公司关联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股东共代表股份157,408股,其中投赞成票157,40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通过率100%。(内容详见刊登在2004年10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金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贾伟东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审议通过的事项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1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