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财政厅下达4356万元资金,用于该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其中省专项资金4000万元,市县承诺配套资金356万元。
据了解,此次下达的海南省农村基础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004年海南省18个市县和洋浦的136间中小学校的D级危房改造,改造项目内容包括各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教室、学生宿舍、学生生活用房等。
海南省财政厅要求,省农村基础教育专项资金和市县筹措的配套资金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规定,全部纳入“工程”资金专户,并集中在县级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工程”资金不得直接拨付给乡镇及项目学校,并严禁将“工程”资金用于清偿以前学校建设欠债或挪作他用。
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市县,省财政厅将在下一年安排资金时,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违规操作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以及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行为,省财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缓拨、减拨、停拨直至追回省补助的“工程”资金。
(信息来源:海南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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