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1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向首批8家“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授牌、颁证。
首批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企业是:拜耳(无锡)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钞票纸厂、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据介绍,“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是在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新手段,创建活动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者之间从管与被管的简单关系转变为合作伙伴关系,使生产者在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作者:王敬中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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