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胜于雄辩
对于摩根士丹利咬文嚼字替自己狡辩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KTH愿意引用法院的判决书来给予回答。
在“声明”中提到的在香港法院的官司的判决书中,法官写到:
“法院现在判决:
1.原告(摩根士丹利)2004年10月18日的申请无效;
2.宣布解除2004年10月14日对(KTH)资产的冻结令;
3.原告(摩根士丹利)必须支付所有被告因以上两项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
2004年10月21日”
在“声明”中提到的在开曼法院的官司的判决书中,法官写到:
“以下判决……
综上所述,被告(摩根士丹利)要求换管辖地的请求毫无道理,所以这一请求被驳回。”
请问摩根是没有收到以上判决,还是不愿意接受事实?
二.误导媒体
摩根在“声明”及其它媒体报道中,有意把它和KTH之间的纠纷描述成为“诈骗行为的争论案件”,企图用语言来诋毁对方。事实上,在目前摩根与KTH之间的所有官司中,并没有哪一个官司是关于诈骗的。请问摩根:究竟是谁在误导媒体?
三.问题所在
从现在起,摩根和KTH之间的官司将不受任何阻挠地在开曼群岛进行下去,孰是孰非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最近,很多主流媒体已经开始关注这样的问题:以摩根为代表的外国投行给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带来了什么?摩根在处置“中国第一包”不良资产时给中国传授了多少世界先进经验和追加了多少投资?
今天,KTH并不急于让全世界相信它最终能打赢这场官司,而是更希望能与摩根就媒体关心的新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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