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600173)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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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06: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11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告知本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资讯 行情 论坛)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22,109,500股(占总股份的53.09%)中的55,582,244股占总股份的24.17%,因为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哈尔滨汇通支行贷款担保一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继续冻结,续冻期为2004年11月12日至2005年5月11日;冻结有关事项刊登在2002年6月20日、2003年6月17日、2003年11月27日、2004年5月2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