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事件回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06:19 北京青年报

  今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税发〔2004〕27号”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最核心的内容是:第一,2004年6月底前,外籍人员或扣缴义务人主动申报以前年度未缴税款的,除依法补缴税款外,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但不予处罚;第二,在上述期限内外籍人员仍不主动补税的,对其长期瞒报、虚报或不报应纳税所得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文件实际上收紧了外籍个人漏税的篱笆。随着清欠工作的逐步推进,文件下发之初还在观望的不少外籍个人已经开始积极行动。有学者认为,该文件是让逃税者有自我弥补的机会。这个举动表明,中国税务部门未来对待外籍人士的逃税漏税行为,将由从宽处理转为从严惩治。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星座炫图
属于你的星座诠释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