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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适当允许个人财产依法对外转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04: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今年12月1日起,我国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财产通过合法渠道对外转移。

  长期以来,我国对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并没有相应规定。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公布《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公民移居境外后要求转移原有财产和非居民继承境内遗产后要求购汇汇出均可通过合法渠道实现。

  为防止大量个人财产转移可能导致的国际收支风险,《暂行办法》要求超过一定金额(等值20万元人民币)的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申请、分步汇出”,同时根据申请金额设置分层审批。此外,在非常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限额、汇出频率等设定进行调整。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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