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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财产超20万须分步汇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02:13 新闻晨报

  记者李强

  晨报讯为满足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的合理需求,方便并规范此类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暂行办法》对保护个人法定财产权利、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为防止大量个人财产转移可能导致的国际收支风险,《暂行办法》要求超过一定金额(等值20万元人民币)的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申请、分步汇出”,同时根据申请金额设置分层审批。

  《暂行办法》还强调,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而与他人有权益争议、或法律规定不得转移的、以及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等财产将不被受理或限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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