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区别对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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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01:1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经商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并实施《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人民法院办理涉及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案件,应当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区别对待。 (张旭东 田雨)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1月17日 第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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