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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亮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14:52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王方琪)国内保险公司现在的有限责任制和股份制两种组织形式日前出现重大突破。昨天,记者从中国保监会获悉,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获准筹建。

  所谓相互制保险公司,是指由一些对某种危险有同一保障要求的人组成的一个集团,当其中某个成员遭受损失时,由其余成员共同分担。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
任制和股份制两种形式。《保险法》则规定,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是国有独资和股份制。但有关保险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法无禁止则可为”。他们向国务院法制办咨询过,成立相互制保险公司没有法律方面的障碍。

  阳光公司是在原黑龙江农垦总局风险互助体系的基础上筹建的,在黑龙江垦区范围内经营种养两业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

  据介绍,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大多采用相互制这一形式,该形式占有约2/5的全球市场份额。因为它比较适合于道德风险较高的保险业务。而从实质上讲,相互制保险公司是非赢利组织。其经营方式多由成员事先缴纳基金;所有成员按时缴付保险费,但仅负有限责任;相互保险公司经营如有盈余,因无股东分配,所以完全由成员共享,或分别摊还,或拨作公积金;成员兼具投保人与保险人双重身份;经营目的是为参加该组织的投保人谋取福利。J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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