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杜秀平)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提前封顶的现象今后将被严格控制;由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惯例也将成为历史。北京市建委昨天出台《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严禁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明确建设单位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据《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计算定额工期,并在招标
文件中注明。如建设单位要求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5%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复杂结构工程等无工期定额依据或不能适用工期定额计算工期的特殊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确定最终工期。严禁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施工企业中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得随意变更。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涉及质量和安全的机构、人员、工期及重大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重新签发,并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
通知还要求工程监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市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监理费用不得低于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监理收费标准,严禁降低监理费用。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在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据工程建设各类验收标准、规范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要实施全过程现场旁站监督。J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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