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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芬签署新投资保护协定促进经贸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10:31 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与来华访问的芬兰外贸与发展部长保拉.莱赫托麦基11月15日在京举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会谈后双方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新的中芬投资保护协定。

  张志刚说,从1984年至今,原来签订的中芬投资保护协定在20年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次签署的新协定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必将进一步推动中芬经贸关系的长远发展。

  据了解,中芬两国政府于1984年签订投资保护协定,1999年起,双方就协定的修改先后举行了五轮谈判,并于2003年10月就全部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谈中,双方高度评价了近年来中芬经贸关系取得的发展,并就欧盟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3C认证、知识产权保护、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张志刚说,芬兰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一向主张自由贸易,希望芬兰政府能够继续采取更加切实的行动,推动欧盟尽早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共同促进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莱赫托麦基也表示中国目前未得到“市场经济地位”待遇是不公正的,芬兰对此一直保持积极的态度,希望欧盟尽早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张志刚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原则是一贯的。中国政府不仅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还从今年8月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并且制定和修改了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使之符合WTO规则和国际通行的惯例,这一系列行动都体现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目前,芬兰是中国在北欧地区最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之一,近年来中芬经贸关系发展良好。据中方统计,今年1至9月双边贸易额已达37.6亿美元,同比增幅在欧盟原15个成员国中位居第二,达59.6%。2003年中芬贸易额达34.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8%。据芬方统计,中国自去年起已经成为芬兰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

  与此同时,芬企业对华投资也日趋活跃。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芬在华投资项目达199个,芬方协议金额6.38亿美元,实际投入4.02亿美元。此外,芬兰企业利用各种资金渠道对在华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已超过40亿欧元。截至今年9月底,中国自芬兰引进技术和设备项目479个,总金额约32.36亿美元。据悉,芬兰国家技术开发中心刚刚在上海成立了创新中心。芬兰政府还将于2005年-2008年在华举行“宣传芬兰”系列活动。

  出席此次会议的芬方代表还有芬兰驻华大使巴鑫、芬兰外交部对外经济关系司司长安蒂.库奥斯马宁等约30人。

  (编发:崔艳、范嵬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 记者: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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