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15日从中国保监会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筹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是我国第一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也是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阳光公司的筹建,填补了我国尚无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既有利于黑龙江垦区农业保险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将为我国主要产粮区农业保险发展积累有益的经验。
阳光公司是在原黑龙江农垦总局风险互助体系的基础上筹建的,在黑龙江垦区范围内经营种植业险、养殖业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其中种养两业险按照“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补贴、独立政策优惠”的原则,以互助模式运作。
黑龙江垦区年粮食生产能力超过180亿斤,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1993年起,黑龙江农垦总局开始在垦区内试办农业风险互助业务。十多年来,累计承保种植面积2.65亿亩,148万户家庭农场直接受益。但是,这样的风险互助也存在机制不灵活、保障程度低、保障面窄的问题。成立阳光公司,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有利于规范垦区农业保险业务,增强农业保险承保能力。
作者::赵江山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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