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600664)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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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哈药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十五人,实际表决董事十三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永女士、吴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刘永女士兼任公司总会计师,吴志军先生兼任公司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公司副总经理的人选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黄明匡海学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刘永女士简历: 刘永,女,51岁,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财务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本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吴志军先生简历: 吴志军,男,47岁,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原哈尔滨制药二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副厂长,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