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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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4年11月15日上午9时,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02,23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俊卿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计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联股东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6,69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的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2004年10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树人律师事务所姜有生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