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立栋15日北京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发布消息称,为了进一步加强外汇领域反洗钱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4年10月27日发布实施《外汇领域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和核查工作管理规定》
据了解,自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一年多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制度,
加强国内反洗钱有关部门合作和国际反洗钱工作交流,建立了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机制,并通过对反洗钱信息的筛选、甄别和分析,
破获了一些外汇领域的违法案件。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制度,使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和核查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结合实践制定了《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分四章,共26条,主要强调了外汇领域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和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外汇局分支局在建立信息分类名单库(“关注名单库”、“黑名单库”、“白名单库”)和进行核查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并具体设定了信息分类名单库的设立条件及核查工作的具体程序。
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和核查工作是反洗钱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是筛选、分析及发现可疑交易信息的重要辅助手段。核查工作是对可疑交易信息作进一步核实;并初步判断交易信息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是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环节。《管理规定》的出台,将对我国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16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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