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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业将实行等级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 20:0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吴颖)商务部11月12日正式公布《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该《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商务部首次制定的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业的管理办法。

  根据此办法中相关规定,国家将在美容美发业实行等级评定制度。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他从业
人员应当经过有关专业组织或机构进行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对于过去容易发生服务纠纷的价格、凭证等问题,《办法》严格限定: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说明服务价格。对在服务过程中销售的美容美发用品应当明码标价;美容美发服务所使用和销售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和洁肤、护肤、彩妆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应当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J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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