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11月10日起,英国将实施有关转基因食品出口新规定。
继欧盟上周实施转基因产品出口规定后,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按有关程序制订并公布了《2004年英格兰转基因产品跨边界转移的规定》(TheGeneticallyModified Organisms (Transboundary Movements)(England)Regulations2004)。根据新规定,所有从英国出口的转基因产品都须明确标示,出口商须标明产品所含转基因生物体成分。有关部门将对
转基因产品的生产进行定期检查。
英国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组织关于限制转基因食品出口条约——《卡塔赫纳议定书》(Cartagena Protocol)的核准国之一。此前欧盟已经针对转基因产品进口完成相关立法,此次新规是对转基因产品出口予以限定。据悉,目前英国转基因产品的出口量尚小。(驻英使馆经商处胡克涛2004-11-12)
(信息来源:驻英国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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