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吴颖)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即日起,北京市政府建立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基金,由市食品安全办负责管理。举报奖励基金由市财政从违法案件罚没款收入中按年度提取并核拨,单独立户,专款专用。
获得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违法案件发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
对举报人的奖励按如下标准执行:货值在5万元(含)以上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但最多不超过1万元。货值在5000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但最低不少于100元。货值在5000元以下或难以计算相应货值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予以200元、100元或50元的奖励。J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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