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相关测算表明,国家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而出台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试点政策的实施,黑龙江省企业每年减轻负担28亿元。黑龙江省属于增值税转型试点范围的企业占全省一般纳税人的26.7%。去年,这些试点企业应交增值税1776302万元,占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的75.4%。如果按照2004年预计购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购入机器设备、材料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数据计算,意味着增值税转型将给黑龙江企业直接减负28亿元。
(信息来源:大连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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