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冀都市圈是我国经济、科技、文化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经济发展速度快、经济总量规模大、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但这些地区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缓慢、结构趋同现象比较严重、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城镇体系不合理、生态环境压力大等。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区域发展,完善区域政策,国家
发改委提出在研究制定“十一五”规划中,将把区域规划的编制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并决定先期启动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为了做好上述两个区域规划工作,国家发改委分别于11月10日和12日,在北京召开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工作座谈会,交流区域规划的基本思路,听取规划区域内有关省市及有关方面对区域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区域规划工作方案。
会议提出,区域规划工作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重视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统一规划、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分工合作、共同发展;从宏观、长远和空间的视角,协调人口增长、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张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