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布CEPA第二批实施零关税措施
新华社香港11月1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12日公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下第二批实行零关税产品清单中“拟生产产品”实施零关税的措施。
工贸署发言人表示:“当企业正式投产这些产品后,工贸署会联同香港海关进行核查,经工贸署通知内地有关部门,在双方共同确认后,内地即根据香港发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准予有关货物以CEPA零关税进口。”
发言人说,如生产商已投产CEPA中任何一项拟生产产品,可填写一份投产通知书,交回工贸署。在接获生产商的通知书后,工贸署将跟
进核查及确认程序,以便有关产品尽快享有零关税。
发言人表示,在CEPA第二阶段的开放措施下,内地已同意在374个从2004年1月1日起享有零关税优惠的税则号列以外,再就713个内地2004年税则号列涵盖的货物给予零关税优惠。
上述713个内地税则号列包括香港“现有生产的产品”(529个)和“拟在香港生产的产品”(184个)。529个税则号列所涵盖的现有生产的产品可从2005年1月1日起享有零关税。余下184个税则号列所涵盖的拟在香港生产产品,经内地与香港双方共同确认有关产品正式投产后,内地即对其实行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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