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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欠交养路费车辆 征稽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 10:45 新京报

    从下月起,北京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开始征收明年养路费。同时,征稽部门加大了执法权,车主如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

    昨天,养路费征稽部门召开明年的养路费征收工作会。记者获悉,交通部、财政部已联合下发通知,养路费将继续征收。征稽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正常缴纳养路费可以就近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但是自12月1日起在银行需要缴纳12月份的养路费的车主,
除缴纳12月份的养路费外,还需同时缴纳2005年至少1个月的养路费。

    养路费征稽部门年底前将对欠费车进行稽查。养路费征稽部门有关人士指出,车主如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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