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劳动保障部与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就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的开户、结算等事宜作出规定。
根据“通知”,企业年金由托管人根据受托人委托,为企业年金基金申请代理开立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每个组合开立,账户名称则采用企业年金计划和托管人的联名方式。
托管人负责所托管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清算和交收。投资管理人对投资过程中产生的超买、卖空行为的交收承担责任。规定称,鉴于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较大,一个年金基金可最多开设10个帐户。(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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