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600166)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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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6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11月17日 除息及除权日:2004年11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11月24日 一、北汽福田汽车(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4年中期总股本45669.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2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4803880元,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20.56%,剩余211722048.92元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11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2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家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11月17日 2、除息及除权日:2004年11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11月2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11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10?80716459,010-69738888转8563 联系传真:010?80716459,010-69738888转12# 联系人:段卓立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