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普(600869)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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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普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向交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叁仟万元的银行授信业务,其中短期贷款最高余额为壹仟玖佰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最高余额为壹仟壹佰万元,期限为两年,自2004年9月15日至2006年9月15日,并授权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并签署上述融资的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章程第八十三条修改为:“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监事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员工推选和罢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其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与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相同。” 3、关于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告。 4、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2、3项尚须提交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