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老外交部就东盟峰会期间入境万象作出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16:14 商务部网站

  据老挝外交部领事司告:一、2004年11月22日-12月1日期间,将停办外国人通过瓦岱机场国际口岸和友谊大桥国际口岸进入万象的(落地)签证。二、持多次往返签证或持暂住证被允许临时居住老挝的外国人,获老外交部认可,持老挝使馆或总领馆的签证来参加东盟高峰会者可以进入万象市。除此之外,虽已获得入境签证,但在上述时间内不允许进入万象市。2004年10月25日于万象

  (信息来源:驻老挝经商参处子站)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第六届孙子兵法研讨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2004福布斯中国富豪榜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加息后如何买房还贷
楼虫帮您买楼支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