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形成6—8个能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集群
本报讯到2010年,福建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要比2000年翻两番;形成6—8个能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30个能参与国内产业分工并处领先地位、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指出,福建将加快形成特色鲜明、支撑力强的产业集群。要围绕
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临海战略型产业集群。
引导资源集聚福建省龙头企业
《意见》指出,要引导社会资源向福建省龙头企业集聚。打造区域品牌,积极培育国家名牌产品,对评选为“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各地应根据财力给予奖励;要提升工业园区,推进产业集聚。鼓励关联企业或配套企业向龙头企业所在工业园区集中,鼓励县乡到市县工业园区开发项目。
根据《意见》,福建将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区域、部门、行业的界限,形成发展合力。2010年前,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建立工业园区快速交通网络
《意见》指出,要加快建设工业园区连接中心城市、海港、空港、铁路或高速公路的集疏运通道,建立工业园区内快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一批重要电源点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加快推进福建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
省级工业园区用电经批准可实行省网直供。有条件园区可自行建设或与电力部门合资建设11万千伏变电站。鼓励在蒸汽动力和供热需求大的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装置。
法律金融“双飞”服务产业集群
《意见》指出,福建将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运行的监测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
加快法律服务、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联络司法机关、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组成强有力的法律事务顾问服务团,加强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服务。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室。
建立银企会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培育产业集群的信贷品种和服务手段。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支持产业集群的项目建设。(子琦/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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