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淼玲
11月10日,湖南日报以《共产党人的本色》为题,报道了张家界市永定区沅古坪镇五龙村复员军人、共产党员龚金生感人至深的事迹,读罢肃然起敬。龚金生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一个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伟大人格,也为我们怎样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做出了榜样。
78岁的龚金生曾11次荣立战功,并荣获渡江一级英雄勋章,这位胸部、腿部都负了伤的革命伤残军人,复员时不但没有摆资格、讲条件,反而谢绝组织照顾,放弃都市的舒适,毅然回乡务农。在“文革”中被错误处理,他不声辩;三年捐建三座桥,村民悄悄地为他立起功德碑,被他推倒。他出任村主任带领村民致富,将贫穷的五龙村变成了当地有名的示范村。
龚金生常说:“当党员的,做事不能贪图个人名利。”在龚金生眼里,党和人民的事业重于泰山,个人的名利轻于鸿毛。这就是龚金生的名利观,这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名利观。而时下,少数人尤其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名利观却恰恰相反。他们有的自以为曾经为党和人民作出过贡献,甚或“居功至伟”,因而在安排工作和职位时,谈条件,讲价钱;有的争名于朝,争利于市;有的恶实干而好虚名,吹泡泡,说大话,追求“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还有的弄虚作假,炮制假学历、假数字、假档案,为升官晋级创造“条件”。这种争名逐利的行为,与共产党人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格格不入,到头来不仅不会流芳千古,倒有可能遗臭万年。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号召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我想,在这一方面,老共产党人龚金生已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标杆。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当像龚金生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苦干实干,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不思民疾苦,辜负苍生多。”龚金生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很多,但笔者以为,他那种“名利于我如浮云”的人生态度和精神境界,尤其值得我们学习。对于那些整天汲汲于名利、戚戚于富贵的人来说,好好读读龚金生的事迹,自己那颗喧嚣浮躁之心或许会平静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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