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称:美国对中国家具反倾销不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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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10:47 上海证券报 | |||||||||
    就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11日指出,这一裁决对中国企业是不公平的,也违背了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协议下的义务。     这位负责人说,在中国,家具行业是一个典型的竞争性行业,行业中绝大多数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完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自主进行生产、销
    这位负责人指出,据中方所知,美国国内很多家具制造商和零售商都强烈反对对中国家具采取反倾销措施。这些厂商表示,中国产品的进口客观刺激了美国产业的竞争力,促进了产品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同时申诉方提出的所谓"损害"主要是因为自身因资本、生产和营销等经营问题无法适应国内竞争造成的。中方认为诉诸反倾销措施无助于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希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损害问题上能够作出客观、公正的最终裁决,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待遇。商务部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     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除一家中国企业外,其他中国家具生产和出口企业被认定向美国市场进行了低于公平价值的销售。7家被抽样调查的企业中,6家企业的税率为0.79%-16.70%,1家企业因调查过程中被视为不合作而被裁定198.08%的惩罚性税率;其他115家应诉企业的平均税率为8.64%;未获平均税率的5家应诉企业和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198.08%。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2月23日就损害问题作出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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