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何远发长沙报道湖南省政府近日作出部署,将按先试点、再铺开的步骤,启动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配套改革,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并进一步减轻。
据记者了解,配套改革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乡镇村组区划调整,确保基层组织有效运转。进一步精简机构,分流人员,重点是精简各种事业编制的单位和人员,清退临时雇请人员。将重新核定乡镇编制,出现擅自突破编制进人和严重超编的现象
,除立即清退以外,还将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同时,将根据当地生产力发展状况和群众意愿撤并乡镇村组。1995年全省撤区并乡时已进行过乡镇撤并的地方,原则上不再进行乡镇合并(自愿合并的除外);二是推进农村教育改革,确保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将按照“省帮助、市努力、县尽责”的原则,明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体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投入的比例,确保投入落到实处;三是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在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成中,将把财力适当向县一级倾斜,提高县级财力所占比重。各级财政支出要向农村倾斜。不应该由农民负担的公共支出将逐步列入财政支出范围。对乡村债务,将分情况制定政策逐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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