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将统一调整为3%
中国人民银行10日对外发布了《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文件规定,自2005年1月15日起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3%。金融机构应于2005年1月15日前
将外汇存款准备金交存到人民银行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外汇准备金存款专用账户。
这一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吸收外汇存款的金融机构。据了解,现行中资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为2%;外资金融机构3个月以下存款缴存比率为5%,3个月以上(含3个月)存款缴存比率为3%。
规定还指出,金融机构应在每月15日前将准备金存款划至人民银行指定的账户。当月15日至下月14日,未经人民银行批准,金融机构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余额与其上月末外汇存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开行300亿
支持东北公路建设
记者姜业庆北京报道 从国家开发银行传来的消息说,截至2004年9月底,开行在东北三省公路项目的贷款余额为312.71亿元。
目前,开行已累计为东北三省的公路交通项目承诺贷款553.45亿元,水运项目贷款余额为14.33亿元,民航项目贷款余额为4.92亿元。在东北三省2592公里的高速公路总里程中,开行对其中13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建设予以了资金支持。
中行前10月国际结算业务
同比增长41.8%
记者姜业庆北京报道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日前对媒体披露:今年前10月,中国银行完成国际贸易结算量2871.82亿美元,同比增长达41.8%,总量大大超过了2003年全年的水平,是2000年全年结算量的两倍多。截至9月底,中国银行国际贸易结算在国内所有金融机构中的市场份额为31.25%。
另外,今年1-10月,中行的贸易融资业务同比增幅超过80%;实现融资利息收入超过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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