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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当心委托办理猫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08:47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蕾)昨天,张女士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上查询中介公司替自己交纳公积金的状况,结果令她大吃一惊:10月26日,她的住房公积金只交到8月份;10月28日,她的住房公积金只交到9月份;而现在已经快接近11月中旬了,但张女士10月份的住房公积金还迟迟未交。由此给张女士带来的经济损失是,由于未及时抵冲住房贷款所引起的利息差价全部由张女士个人承担。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和公司两部分资金组成,如果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每月公司将住房公积金按时打到中介公司的账上,由中介公司将这笔资金交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上,银行再从职工的个人账户上扣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抵冲其住房贷款。但由于中介机构未能按时将资金打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上,利息调整之后,迟交月份的利息差价就只能由职工个人承担。不仅如此,由于迟交,个人还需要承担滞纳金,甚至需要自己先拿出一部分资金来冲抵住房贷款。记者随即采访了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是公司和中介机构签协议委托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中介机构并未和职工个人发生委托关系,如果要追究责任,也应该由公司出面。

  面对层出不穷的中介代理机构,专家提醒市民,要谨慎对待,及时检查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现有拖欠行为的,应及时积极地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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