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分析材料显示,9月末温州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达14.39%,民间借贷需求量增加明显。三季度,温州300个民间借贷监测点共发生民间借贷金额20068万元,比一、二季度分别增加借贷金额2130万元、845万元。民间借贷月均规模在6500万元左右,而同期金融机构贷款金额基本在4000万元左右。
温州银监分局有关分析表明,在上个世纪80年代温州经济腾飞之初,当地企业的资金
构成为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民间借贷资金各1/3的比例。经过10多年积累后,企业自有资金上升到了60%,民间借贷份额则逐年下滑,到2004年初其比例下降至6%左右。
今年上半年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出台后,这一格局再次产生了重大变化。在“总量控制、行业从严、条件提高”的信贷政策下,温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相关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对重点清理范围的行业贷款进行了全面清理,信贷增长规模得到适度控制。今年3月下旬到4月初,民间借贷利率即开始出现上浮,从8‰升至10‰左右,一些比较迫切的融资需求,利率达15‰甚至更高。银监部门据此分析认为,在宏观调控之后,民间借贷资金在温州市中小企业运作资金总额中的比重已由原来的6%左右回升为近10%。
温州银监分局副局长、温州金融问题研究专家张震宇认为,社区性的民营金融组织和民间直接借贷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金融服务的不足。有识之士还提出,民间借贷在提供企业所需资金的同时,相应分流了银行的一部分放贷风险。到2003年底,温州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仅为3%,这里面整体经济环境、银行内部改革固然是主因,民间借贷承接了部分中小企业成长之初的融资高风险,却也是事实。
但是,由于民间金融中介组织多处于无序的地下经营状态,很容易发展成为非法吸储放贷的私人钱庄。尤其当民间资金市场被一些投机食利者和金融诈骗分子所利用,会引发局部的金融风险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尽管近年来一些企业借款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所提高,但多数民间融资机构由于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因素,注定了自身规避风险能力的先天不足。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周业樑提出,必须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疏导,对民间借贷中合法、合理的社会投资行为要积极疏导,使社会资金更多地流向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领域和部门。当前要注意的是,在能源趋紧和部分行业受调控的背景下,民间借贷已滋生出一种新的负面影响,即民间借贷资金流向部分限制性行业如小煤炭、小水泥、小水电等,对宏观调控可能形成一定冲击。应着手从法律法规途径规范民间集资、集股行为,使民间借贷走上规范化运作轨道。
作者:胡作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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