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打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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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07:46 上海证券报 | |||||||||
    日前,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的颁布对于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护境内保险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     《通知》指出,各级保险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严峻形势,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此项工作。近年来,设立于香港、澳门
    《通知》强调,各级保险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违法犯罪活动,从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保险市场的实际入手,认真研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找准突破口,确保查处和打击的效果。一是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对辖区内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早发现问题,并视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措施依法查处。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和重要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同时要建立因信息通报不及时、不准确影响案件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三是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各司其职查处案件,加大监管力度,对于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各级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各级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对于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保险监管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各保监局要将辖区内查实的非法销售境外保单人员及其所属机构的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保监会。保监会对于在境内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境外保险机构,将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强信息披露,广泛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各级保险监管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境内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危害性,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及时发现线索。对于查实并已处理完毕的案件,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公告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和处罚结果,警示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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