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600126)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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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维修中心的议案》 为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提高设备维修能力、控制设备维修费用,确保生产主体设备的良好状态和运转效率,公司决定将所属各二级单位的维修力量实行集中管理,设立公司维修中心。该“中心”设立后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司各单位生产设备维修任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让公司所持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的议案》 经与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远产业”)协商一致,公司将所持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折合1500万股)以每股1.1元(截止2004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元)的价格转让给信远产业,股权转让价款总计1650万元,信远产业应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