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控股(600098)公司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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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70%)于2004年11月1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和《国家开发银行外汇借款合同》,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将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142,000万元人民币和7,00
珠江 LNG联合循环工程发电项目总投资为287,043.44万元,将用于建设2台35万千瓦燃气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其中注册资本金为70,036万元,本公司拟投入资金49,025.2万元,占该项目资本金的70%,由本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的募集资金解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该项目除注册资本金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公司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截止2004年9月底,珠江LN G联合循环工程发电项目主设备招标评标及谈判工作已完成,并与哈尔滨动力集团-美国 G E投标联合体签订了 LNG机岛设备合同,厂区桩基试桩、初勘及卸载工作已完成。 特此公告。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