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近年来,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2003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案件9271件,同比上升18.86%,今年上半年共新收知识产权案件5689件,同比上升25.42%。对此,在昨天举行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表示,人民法院将从4个方面采取综合执法措施,严厉制裁各种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他表示,要重视并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防止权利人损失扩大;要严格判令侵权人和违约方承担民事责任,依法给予民事制裁,体现对权利人和非违约方的充分救济;要注意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缩短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专利案件的审理期限,尽量避免中止诉讼,力争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尽可能提高诉讼效率;要加大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力度。
他强调,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除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视具体情况依据民法规定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务和非法所得、罚款等民事制裁。特别注意贯彻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全面赔偿原则,加大赔偿力度,不使侵权人因侵权在经济上得到任何好处。(沈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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