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根据原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航空资字[1999]268 号文、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航空资(1999)108 号文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9)1095 号文件批准,由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飞集团公司”)联合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昌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公司”)、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民机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供销公司”)、安徽江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南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 年11 月26 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35 号文批准,公司于2001 年6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11000 万普通股,并于2001 年7 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4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东郊。 公司经营范围:微型汽车系列车型及经济型乘用车(整车)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售后服务、与汽车相关项目的开发、咨询及服务。 公司行业性质属于微型汽车制造行业,主要产品包括CH1018、CH1012、CH1011 系列微型汽车及CH6350 昌河“北斗星”多功能汽车。 公司组织结构:公司现有2 家控股子公司、2 个分公司及14 个职能部、处、室和车间。公司主要管理机构在江西省景德镇市;生产基地分别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铃公司)和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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