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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中国的不良贷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12:42 《商务周刊》杂志

  自2000年以来,安永一直担任中国各大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AMC)的主要财务顾问,致力于为中国不良贷款(NPL)探寻解决方案。通过这些交易服务,我们已积累了有关中国不良贷款市场之最新趋势和统计数据等大量资料。

  本报告提供之分析仅供参考之用,旨在帮助阅读者建立对中国不良贷款市场的重大发展趋势和主要事件的一般认识。虽然我们已尽全力确保报告所含信息的准确性,但我们不就
信息的可靠性做出承诺。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

  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ICBC)、中国银行(BOC)、中国建设银行(CCB)和中国农业银行(ABC)的综合不良贷款率为26%,不良贷款总计达22060亿元人民币。中国银行系统不良贷款水平呈下降趋势。2002年中国不良资产总额约41390亿元人民币。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与相应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组合共占33000亿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曾希望四大国有银行在2006年前将不良贷款率降至15%以下,并要求四大行继续增加新贷款的发放量。新近成立的中国银监会也督促各家银行加快改革步伐。一些改革已产生积极效果,比如增加了准备计提、扩展了不良贷款处置策略、完善了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等。

  各家国有商业银行均在计划于不久的将来实现首次公开招股(IPO)。在为公开发售进行准备的过程中,解决不良贷款问题成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首要目标。截至2002年12月31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贷款量达8.5万亿元人民币。但仅2003年1月至6月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称,中国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共计1.9万亿元人民币。该数字已超过了2002年全年的贷款总量。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显然是大量新增贷款的主要放款人。

  中国银监会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制定的目标是,在2003年将各自的不良贷款率再下降3至4个百分点。但令人惊讶的是,早在2003年6月底,四大行的综合不良贷款率已下降了4个百分点至22.2%。自2003年年初以来,其不良贷款未付本金余额总量减少了811亿元人民币,降至2万亿元人民币。

  据报道,有些银行将其经营收入(经常性收益)的86%用于削减不良贷款,然而,另有一些银行可能必须承认,其不良贷款率的下降主要是其贷款总量增加的结果(见图1)。

  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障碍

  不允许将贷款以低于其账面净值的价格进行出售,是降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水平的最大桎梏。整体而论,虽然近期不良贷款准备有所增加,但国有商业银行仍需要增提准备,以更加接近不良资产的市场价值。但是,就算取消对以低于账面价值出售不良贷款的限制性规定,相关预期损失量也会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鉴于该项监管限制,国有商业银行对大规模的资产处置避而远之。相反,他们选择与国企和地方政府合作以方案设定重组的方式来解决不良贷款和问题资产。具体通过债转股和债务重组协议方式进行,但这些方法要求定期对非核心资产进行清理。

  截止到目前,这些途径已协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成功减少了其不良贷款。但问题是,这些“最容易处置的资产”很快会减少殆尽,而那些“核心”不良贷款却仍然丝毫未动。

  制约不良贷款削减速度的另一因素,是打算购买不良贷款的中国国内投资者缺少可获得的资金支持。中国本土银行向购买不良贷款组合的国内及海外投资者提供贷款是不允许的。幸运的是,在已完成的华融不良资产交易中,世界银行旗下的国际投资公司(IFC)向中标的投资者提供了购买总价款40%的融资支持。这对华融交易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减少了必需的权益投资,为增大回报率提供了积极的杠杆支持,同时,IFC的参与也为华融交易符合国际惯例提供了保障。

  寻觅新渠道和新动力

  中国建设银行迈出新步伐,将以物抵贷资产和不良贷款打包售予摩根士丹利。该资产组合的账面价值为43亿元人民币。建行称,这笔去年进行的不良贷款交易旨在建立与海外投资者之间的合作。2003年6月8日,双方签署正式协议。

  另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也进行了新的尝试,通过其内部投资银行部来对不良资产进行打包出售。不过,四家受邀请的投资者中进行投标的仅有一家,各参与者纷纷认为买卖协议、其他尽职调查和交易结构方面存在不尽完善的因素,该交易随后被取消。目前这家商业银行正在考虑其他的处置选择。

  还有一些银行在出售“以物抵贷资产”方面取得了成功。多数此类交易是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地方分支行与当地的国内投资者或投资集团间直接开展的。但同样地,多数国内的不良贷款投资者不具备足够的财力,来全数买进有关资产,而融资在目前是难以实现的。鉴此,国有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全力出售以物抵贷资产而将不良贷款降至理想水平。

  当前,几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在考虑实施大规模的抵贷资产打包出售,账面价值在20至40亿元人民币间。这些交易已经磋商数月,因前面所提到的各种原因,进展较慢。但银行仍希望交易能够进行下去,以便同投资者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增进它们的交易经验。许多市场分析家对银行的这种想法持支持态度,因为它表明了国有商业银行正朝着公开上市的目标迈进,即争取在2005年或2006年前将不良贷款率降至10%以下。

  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贷款行,其不良贷款账面价值列国内银行第二位。截至目前,他们已制定了积极的不良贷款处置目标——2006年前将不良贷款率降至10%以下。今年6月,工行与高盛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以处置总值达100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资产,并建立处置这些不良资产的专门的合作资产公司。

  中国银行宣布将在2005年上市。该行已加快了不良贷款处置进度,并已为大宗不良贷款组合交易找到了合作的国内及海外投资者。

  中国建设银行未收回贷款余量和不良贷款率均为四大银行中之最低。但该行仍矢志成为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上的领跑者。建行行长张恩照近期对外宣布,建行计划在2004年年底之前将不良贷款率降至10%以下。他们将继续探索新的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在与摩根士丹利合作处置面值为43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贷款和资产后,建行计划再对账面价值计约40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资产进行打包处置,面向国内及海外投资者出售。

  农行在四大商行中似乎是最“保守”的。其总的不良贷款处置回收率可能比其他四大商行都低,这是由于农行的贷款过去主要是以农业领域为主,且缺乏有关其不良贷款处置业绩的公开信息。于2002年年末,农行的未收回贷款总量和不良贷款总额均为四大银行之首,所以目前对于农行而言应是加大降低不良贷款工作力度的时候了,以便达到2006年期限的要求(见图2)。

  看法不一的一些问题

  一、四大银行能否实现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目标?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应在2006年前将不良贷款率降至15%以下。我们的分析认为,如果按照过去三年平均8%的贷款增长率,并持续减少不良贷款的趋势估计的话,四大商行勉强能够实现15%的目标。

  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已有两家表示,希望在2004年或2005年以前将不良贷款率降至10%以下。但如果以过去的平均速度来增加贷款,同时减少不良贷款,若无极为积极、大力度的处置策略,如大规模、持续(可能是每季度)的资产处置交易相协助,其既定目标是难以实现的。

  二、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是否还要二次剥离不良贷款给资产管理公司?

  在如前所述的背景下,我们认为银行会对人行和财政部为进行第二次(按账面价值)向资产管理公司出售不良贷款提供资金支持表示欢迎。此举显然是将不良贷款率降至令人满意的国际水平,同时又不破坏其8%(国际清算银行制定的标准)的最低资本充足率的最快捷的方法。

  其他可选方案有:1)允许银行与其相应的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合资公司,专司不良贷款处置;2)建立“坏银行”,借以将不良资产转入该新建机构,单独进行处置。如果不良资产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继续存在,则不良贷款损失的影响就不会消失并会耗损“好资本”的价值。

  鉴于这些方案的复杂性,而且不存在任何毫无“副作用”的、明确的解决方案,所以在处置不良贷款方面,不存在惟一的正确之路。

  展望

  与首次公开上市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分析师们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水平的担忧,无不体现为由现在起至2006年间对各家银行的严峻挑战。四大银行控制了中国70%的银行市场,因而对四大银行的改革也成为中国政府的首要大事。在已实施的各项改革中,不良贷款处置又是最为重要的。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中国本土银行,将在未来数年内面对艰难的挑战。就在中国与世贸组织实现全面接轨之际, 海外银行早已“虎视眈眈”中国这一富有赢利潜力的市场。实际上,中国的《商务周刊》报道称,大多数外资银行在2003年上半年实现业务增长25%。尽管外资银行仍仅占中国银行市场的1%至2%的市场份额,但我们相信,外资银行带来的竞争必将对中国本土银行的市场份额形成冲击。

  具有先进经验的外资银行机构的出现,不仅从业务角度对中国本土银行带来挑战,还会强化市场规则要求,重视公司治理、防止腐败、增加透明度,以及向如下的国际银行业准则转换:风险权重资本(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贷款准备分类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等。比如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放贷狂潮,将要求银行强化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技术,以避免新的不良贷款的过度增加(正如韩国在1997年金融危机后所经历的那样)。

  据中国银监会报告,到2003年6月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比率已降至22.2%。而独立银行分析家及评级机构估计真实数字高于该水平,可能达到贷款总额的40%。

  监管机构业已敦促各家银行降低不良贷款金额及比率,以应对未来同外资银行的竞争,并实现在中国创建新的世界金融中心的梦想。到目前为止,这些银行的现有机制和处置工作的进度对于实现上述目标而言显得相对滞后。

  我们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服务的经验表明,不良贷款部门拟定的交易获得内部批准授权过程较长。在交易获得总体批准后,须对关键交易决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组合规模等)进行批准的其他有关部门可能使内部批准流程延迟拖长,而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几乎没有不良贷款处置领域的个人经验。为避免失误,这一过程会被延迟数月,但涉及的问题与磋商却长期得不到确定的答复。

  市场各界欣喜于银行已认识到了各自的不良贷款问题并已制定了积极的处置目标,但其仍未建立高效的内部批准程序。这可能导致其在实施不良贷款处置计划时的行动滞后。

  为解决长期的不良贷款问题:

  ● 银行必须将其日常运作由政治导向改为以利润为导向;

  ● 政府必须建立一个全面的法制和税收体系;

  ● 政府和银行必须设法加快内部批准流程。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

  截止到目前,中国政府在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方面最积极的举措即建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东方、信达及长城1999年成立之时,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收购不良贷款总计达13940亿元人民币。其2000年的工作重心是内部组织架构和债转股;2001年是其开展工作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各资产管理公司共处置不良贷款计1245亿元人民币,而在2002年该数字为1417亿元人民币。截至2002年末,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全部不良资产组合约计10940亿元人民币,完成了22%的任务。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期间为10年,按当前的处置速度而言,它们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处置。

  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可获得的数据远较各银行所提供的少。例如,并非所有的资产管理公司是按(收购资产的)账面价值的比例来报告其处置回收率的。其次,由我们的经验得知,这些资产管理公司并非采用统一的方法来确定“非现金”资产的回收价值。最后,有些资产管理公司将初期的现金收入作为未来回收的现金实现量的决定因素。这种做法可能造成披露数字并非存入其银行账户的收回现金真实数额。按累计统计,2002年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的现金回收率在12%到32%之间。

  资产管理公司的新渠道

  华融(工行对口资产管理公司) 开创了将不良资产打包售予海外投资者之先河,它对不良资产的国际批售方法进行了探索,首次不良贷款打包出售已开始产生收入。它创建了两家由本地贷款服务商支持的合作公司,由其全面收购、处置和回收不良资产。

  在安永的协助下,华融将第一批不良资产售予由摩根士丹利领导、并有雷曼兄弟、所罗门美邦等机构参与的一家国际投标团,第二批不良资产则售予了高盛。两单交易分别在2003年的2月和3月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全面批准。

  在此期间,华融与高盛成功组建并开始运行在中国的首家合资公司——融盛资产管理公司,由其自主经营一家不良贷款服务公司来处置不良贷款。不久,摩根士丹利投标团与华融亦成立了合作企业——第一联合资产管理公司。

  华融的现金回收率在所有资产管理公司中是最高的。其他数家资产管理公司亦表示有兴趣与华融组成合作团队,尝试使用不同投资策略,既能吸引小型国内投资人又可吸引大型海外机构投资者的资产“打包”出售交易。华融已与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签订了合作协议,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可行途径。对于华融而言,真正的挑战在于自我对比和与其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比较时,能够保持当前的现金回收率(见图3)。

  东方(中行对口资产管理公司) 收购的不良贷款数量最少,但其累积资产回收率在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中最高。它开发出了一系列的税惠交易方式,使美国投资者能够从独特的税务结构中获益,该税务结构允许投资者按照资产购买价格与相应的贷款账面价值的差额来冲减税费。具体交易结构安排属于机密和专有信息。但相关资产继续由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且不能确定这些资产是否已在售出后从东方的资产负债表上撇出。

  信达(建行对口资产管理公司) 开始着手开发资产支持证券(ABS),以及其他的不良资产组合证券化的交易形式。信达聘用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担任顾问。它承接的不良资产既包括不良贷款又包括房产类的以物抵贷资产。此类资产对投资人较有吸引力,因此信达的资产处置业绩和回收率一直位居前列。

  长城(农行对口资产管理公司) 已处置的不良贷款量最大,但现金回收率最低。长城的不良贷款是由农行剥离的,其大量小额债权人分布于中国的农村地区。根据此类贷款的吸引力和抵押品类型,预计此类贷款现金回收率较低。它所进行的打包出售交易与华融相仿。其交易过程允许投标人提交“有保留”的投标书并采用不同的投标结构,这种竞标安排不利于在统一的基础上对投标人进行比较,并且导致了多家投标者间的“重复投标”。据我们所知,截至2003年3月,由于中标的投资者与长城仍处于交易条款的商榷阶段,所以是次交易尚未提交有关监管机构进行审批(见图4)。

  看法不一的一些问题

  一、谁更适于处置不良贷款?

  在财经界、分析师及银行看来,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贷款方面并未体现出真正的经验和专长。多数银行认为它们可以做得像资产管理公司一样好,甚至更好,尤其是在有关协议折扣清偿的限制取消后(目前,若贷款处置的损失可能大于其计提的准备,银行就不得对贷款进行处置。银行也不能向借款人提供“折扣清偿”)。

  这是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因为如果没有额外的不良贷款进行持续的处置(如通过第二次剥离),则资产管理公司就变成了“清仓经营”。尽管这就是人行确定资产管理公司的存续期为10年的初衷,但未来日益增多的资产管理公司下岗人员令前景并不乐观。

  收购银行的其他贷款并将其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是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最快捷途径。但这又需要财政部提供资助,代替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这些不良贷款——实际上,财政部是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贷款所形成负债的最终担保人。此举又会给中国为保持经济发展而发行的日益增多的财政负债增添新的压力。

  关于什么机构更适于进行不良贷款处置这一争论,不可能在近期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些专家认为在2004年的第三季度,即多家银行临近上市之际,银行将向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第二次的不良贷款剥离。只有时间才能说明一切。

  二、什么是最有效的不良贷款处置策略?

  大多数投资者和资产管理公司对他们在中国市场上已取得的业绩表示失望。资产管理公司因无法及时获得高级管理层和监管机构对同时实施多种交易策略的批准而感到阻力重重,而远道而来的海外投资者,则对缺乏持续或可预测的交易流量而感到失望。在申请监管机构的批准前,许多交易的内部批准就要耗时数月。同时,预计将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和第三方服务商只能采取观望态度。许多资产管理公司更愿意采用与投资者协议出售的交易方式,但他们担心缺乏公开竞价会使其难以获得必要的监管机构批准。虽然拍卖或谈判各有优势,但相关的批准过程均耗时较长。总体而言,资产管理公司尚未完全利用拍卖及谈判任一种交易策略的有利之处。

  一些资产管理公司称,它们的地方办事处更愿意与国内的投资人开展直接交易。据报道,这些地方投资人的出价要高于参与国际拍卖的投资者的出价。但许多资产管理公司抱怨这些国内交易的达成往往需要与国内买家进行没有尽头的谈判,而且交易的交割所需时间远较实际需要的长。

  地方办事处开展的国内交易还引发了有关透明度、道德危机(以低价售予国际投资者则避免了这一问题)等问题。许多情况下,资产管理公司继续代替国内投资者管理其收购的资产,分析师因此质疑是否真的进行了交易,抑或是投资者只是为了让资产管理公司代其处置相关资产而向资产管理公司预付了一笔定金而已。

  而资产管理公司则称,虽然各办事处有权开展国内交易,但这些国内交易规模过小,发生得又非常不频繁,所以难以为实现降低不良贷款的年度目标提供支持。

  展望

  难以对市场环境何时改善做出有把握的预测,中国的情况向来如此。尽管许多资产管理公司还是表达了采用各种不良贷款处置策略的兴趣,但多数进展缓慢。

  障碍之一是,新的交易结构需获得管理高层和政府部门的必要批准。另一个难题是取得北京总部与对资产拥有实际控制的地方办事处之间的统一意见。这是由于目前总部与地方办事处间的激励机制尚未挂钩,在执行时往往不能体现全体员工的最佳利益。所以,从各办事处取得对开展大规模打包销售、合作或其他新交易结构的认同,需要花费不应有的过多时间。

  我们希望通过华融首次交易所确立的政府批准能够建立先例,使以后的批准耗时减少。实际上,我们已从2003年正在进行中的几笔资产打包出售交易(华融第二次不良资产国际拍卖、以物抵贷资产包交易等)中看到了一些进步。

  不论取得进展的大小,我们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加快不良贷款处置速度,尽量尝试市场允许的各种创新的交易结构。这将吸引到更多的国内及海外资本收购不良资产。这样,资产管理公司能够发挥出它们在不良资产市场和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的经验,说服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批准向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二次剥离。

  在其他重要方面,比如新的法律与监管环境,2002年,发布或实施了几项重要条例,对海外金融机构参与中国不良贷款处置活动制定了规则。这些条例明确了海外金融机构在华开展业务的原则、海外金融机构及其与中国本土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的合作企业税务处理方法(如所得税、营业收入税、利息收入税等)、法律相关问题等方面的一般指引。

  首批参与中国不良贷款处置市场的海外投资者获得了某些优惠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中国政府加快处置已有及将产生之不良资产的意愿。虽然这种整体意愿是积极和明确的,但就现行指引和许多尚未规范的领域而言,尚需开展大量的工作。

  另外,信达与华融已开始对不良贷款证券化(ABS)的市场进行评估。纵观历史,据说世界首次不良贷款证券化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处置信托公司的“N”系列方案。在20世纪90年代时,美国的不良贷款问题变得尤其尖锐,而证券化方法和各种结构化方案被广泛接纳。此后,世界各地的银行机构开始通过证券化进行财务重组。然而,中国市场有其独特之处:

  ●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等级相当低;

  ● 中国住房按揭市场的提前还贷发生较为频繁;

  ● 国内债券市场近年来未出现重大的信用危机。市场投资人可能无法有效区分抵押组合的信用表现与发行银行的信用状况;

  ● 关于什么是特殊目的实体(SPV)以及如何对SPV进行控制和运作的法律框架不健全。

  亚洲最大的坏账市场

  中国具有成为亚洲最大的不良资产市场的潜力:

  ● 中国由制造业推动的强大且持续的GDP增长(与韩国极相似);

  ● 中国拥有逾3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外债却很少;

  ● 海外投资者有兴趣购买中国的不良贷款,并已开始建立相关操作平台以管理这些资产;

  ● 2001年6月初,包括国务院在内的各个监管机构已批准了海外投资者参与不良资产交易;

  ● 中国的不良贷款总余额居亚洲第二,仅次于目前经济停滞不前的日本;

  ● 中国不良贷款市场一旦有所发展,世界银行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和海外银行将热衷于向不良贷款的购买者提供融资支持;

  ● 中国已经“意识”到不良贷款问题的规模。新任总理温家宝表示,不良贷款问题的解决是当今中国金融体系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 已成立的中国银监会,将加强对各家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力度。

  市场分析师认为,在解决不良贷款问题方面最成功的国家(如美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全都是有来自政府或一个不良贷款专门权力机构的强有力的领导。日本和泰国因为缺乏上述领导,致使其经济继续受到不良贷款的影响。鉴于中国新的领导集体的接任、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各类人才,以及自华融首次国际拍卖后规模虽小但未间断的各项交易,中国有机会加快解决该问题的步伐。反之,将导致经济缓滞,或出现像日本脆弱的银行体系所表现出的那种萎靡不振。

  中国政府已认识到了解决不良贷款问题的重要性。一个在温家宝总理领导下的、由国家高层领导人组成的金融安全工作组在近期成立;而新成立的银监会将加强中国银行业的自律,以停止或至少减少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

  伴随华融开拓式交易的成功,可望未来数年内此类交易将继续推出。国际不良资产投资者的机会已经出现。在国有商业银行首次公开招股和中国实现与世贸组织的全面接轨之前,将会有更多的不良贷款组合得以成功地处置。

    栏目:权威机构分析 中观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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