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日电(记者李鹏)中国商业银行获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被看作是“本年度商业银行最大的利好消息”。记者今天从招商银行主办的“商业银行改革创新与基金业发展高峰论坛”上获悉,监管机构正在制定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管理办法,年底前后将出台,届时将有商业银行试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据透露,试点管理办法可能要求商业银行以股份制的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要求
吸收境外战略投资者和国内的机构投资者入股。
监管部门对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反应积极,而有些银行早就提出了正式或非正式的申请。业内人士透露,中国工商银行目前是有力的竞争者,正争取成为首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
中国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今天指出,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解决当前融资格局失衡的现实选择,有利于改变商业银行单一的存款利润结构,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合规资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吴晓灵说,商业银行介入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有间接和直接两种模式:由目前已与商业银行有股权关系的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由商业银行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两种模式都应同时进行探索。
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张元也指出,监管部门重视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风险防范问题,试点管理办法将要求银行的信贷业务和基金业务分离,银行不能直接向所属基金管理公司融资,并且在人员和财务上也应该分离,严格禁止关联交易。
今年九月,中国央行曾召集国有商业银行负责人,讨论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问题,并表示国务院领导已经“原则同意”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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