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更应该清理对人才的地方保护主义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 |||||||||
童大焕 今年年中,商务部会同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等七部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近日又组成联合工作组到各地进行监督检查(《新京报》11月9日)。
记者了解到,虽然地方保护严重程度呈逐步减轻之势,但仍以多种形式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与20年前相比,浙江、山东、广东、四川、青海和新疆的行业保护现象减轻了不少,但是北京、山西、安徽和云南的行业保护现象仍很严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今年出台的《中国国内地方保护的调查报告》一文中指出,目前受到地方保护最严重的行业是烟草、食品、医药、建筑、农业、房地产、邮电通信业和机械制造业等增加值率和行业利润水平高、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行业。部分地方采取限制外来产品进入本地的数量、给当地企业补贴、加强工商及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等手段,限制外地相关企业的进入。 国家的部委从整个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各地自行其是的“无区封锁”实施及时有效的清理,是十分必要的。在现代商业社会中,社会活力的基本象征,是“流动”和交易的自由度。而其中的“活力因子”,是劳动力资源流、资金流和物流。人们普遍地对资金流采取来者不拒的态度,对物流和劳动力资源流却往往欲迎又拒。在物流方面,是通常采用保护本地产品等“地方保护”手段,而在对待劳动力资源上,则往往采取“经济上吸纳,社会上排斥”的态度,妨碍人们的自由流动。最明显的是户籍制度,城市与城市、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户籍转换有时竟难于上青天;此外还有公务员录取中的地方封锁制度,各国立名牌大学招生中的“近水楼台先得月”等等。 在物流方面,亦即在经济领域,国家会出台《反垄断法》,会有各部门的联合清理行动。可是在社会领域,在更高、更重要的人的自由流动及平等权利领域,却没有相应的部委站出来“联合清理”,这是与时代的发展要求不相称的。 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受到不合理的限制,比物流方面的地区封锁对经济和社会的危害更大,不仅危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且危及人的权利实现。因此,国家应该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不仅要靠地方的自我松绑,更要靠权力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实现公民权利对各种“地区封锁”的有效瓦解。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