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调整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中外资金融机构统一调整为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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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08:15 上海证券报 | |||||||||
    从2005年1月15日起,所有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将统一调整为3%。此前外资金融机构3个月以下存款缴存比率为5%、3个月以上(含3个月)存款缴存比率为3%,中资金融机构按当季月平均余额的2%计缴的规定将同时废止。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根据规定,金融机构须于2005年1月15日前将外汇存款准备金交存到央行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外汇
    根据该规定,当金融机构出现严重支付困难申请动用外汇存款准备金,应当报经央行或其授权的分支行批准。     此间金融人士分析认为,此举对中资金融机构的影响较大。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日趋强烈,商业银行如果持有过多的外币资产,将更多地承受可能发生的汇率调整风险。另外,在明年年初按3%的比率上缴外汇存款准备金,将促使商业银行从现在起更多地保留一部分外汇资金用于上缴,并直接导致其压缩外汇贷款量,从另一方面收紧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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