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鹤药业(600062)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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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实际控制人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告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京国资改发字[2004]41号“关于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关于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方案的请示》中所提出的方案
本公司及涉及上述事项的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将在近期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4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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