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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将遏“店大欺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01:45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魏宗凯诸达鹤

  在昨天举行的“公平竞争与市场经济2004上海国际研讨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常务副局长宁望鲁称,目前中国正在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反垄断法》立法工作,对大型零售商业滥用垄断地位的现象会有所规范,希望能有效地监管大型零售商业不公平的交易行为,同时也要规范公用企业垄断问题。

  随着连锁家电业的攻城掠地,他们凭借专业、低价、服务等营销杀手锏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根据公开的报道称,永乐、国美、苏宁三大家电零售商现已占据上海85%的市场份额,其中永乐家电一家就占有60%的市场份额。但业内人士认为,在消费者越来越多地享受连锁家电业的低价和便利时,大型零售商的市场集中化赢得了强大的购买力,供应商和生产商因此变得越来越依赖他们。这一转变必然将促使零售商更容易对供货商做出不公平的交易行为。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竞争局局长许宣告诉记者,在韩国当一家企业占有市场50%以上或三家以下企业拥有75%以上的份额时将被视为处于市场垄断地位。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方惠萍透露,企业间竞争的白热化,促使反垄断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反垄断法,因此,这些限制竞争的行为目前还无法得到遏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王晓晔教授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经济生活中除了部门垄断、地方保护主义等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外,其他限制竞争大多是垄断行业的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常务副局长宁望鲁称,1995年至2003年底,全国共查处垄断行业限制竞争案件5414件,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铁路、保险、电信、邮政、商业银行、烟草、石油、盐业等行业。

  王晓晔同时也认为,公用企业普遍存在滥用市场势力的行为,其根源一方面在于行业内缺乏竞争。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目前还没有管制公用企业滥用行为的有效法律制度。监管机构的政府管制必须要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必须要优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优先考虑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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