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劳动保障部与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就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的开户、结算等事宜作出规定。
根据“通知”,企业年金由托管人根据受托人委托,为企业年金基金申请代理开立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每个组合开立,账户名称则采用企业年金计划和托管人的联名方式。
托管人负责所托管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清算和交收。投资管理人对投资过程中产生的超买、卖空行为的交收承担责任。
此外,劳动保障部将对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知同时明确,其他按规定可以进行证券投资的社会保障基金,参照该《通知》办理。
与此同时发布的还有《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业内人士表示,该“通知”的发布为中国企业年金入市打开了“绿色通道”,一旦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办法、专家评审办法及业务运作流程、账户管理系统的技术标准等规范在近期颁布,企业年金市场就将正式启动。
有关权威人士预计,企业年金市场全面推开后,每年的新增规模应在800亿到1000亿左右,10年后将达10000亿,其发展潜力巨大。(李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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