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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有悖于《证券法》 “T+0”没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08:30 成都商报

    近日,有消息称,在监管部门召开的券商座谈会上,与会券商一致通过了恢复“T+0”交易方案,并且该措施有望在月内实行。昨天,证监会法律部相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恢复“T+0”是不可能的。

    “T+0”有悖于《证券法》

    该人士告诉记者,从《证券法》的相关细则来看,恢复“T+0”与现行法律相冲突,即使监管部门有意扶持券商也不会出此下策。

    这种观点随后在上证所也得到了证实。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总监胡汝银教授指出,在目前的中国证券市场,恢复“T+0”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他认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应该尊重市场本身的规律。如果投资者认为当前股市有投资价值,证券市场就会有好的行情。反之,不顾实际状况而简单修改规则来救市则完全是胡来。

    据悉,抛出该方案的券商会议是证券业协会在证监会的示意下召开的,本意是想听听券商的想法。国泰君安证券的分析人员认为,该会议本身就没有什么权威性,只是证券业协会搞的一个内部调查,在操作层面上不会给监管层带来实际影响。

    恢复“T+0”危害大

    管理层拒绝恢复“T+0”,与其巨大的市场危害是分不开的。

    东方证券海宁路营业部经理鞠晓红回忆说,1996年以前就实行“T+0”制度,当时市场投机盛行,一些擅长短线进出的中大户利用一天内可以反复进出的机会任意打压或拉抬股价,而普通投资者根本就跟不上庄家炒作的步伐,损失惨重。

    上海登记结算中心的专业人士还指出,因为一天内反复操作,到晚上才能交易轧差,只要交易数据的接收出现一点不完全,就会造成透支透券,一些潜在的道德风险也将随之暴露。这会让券商、交易所、登记结算中心的经营管理风险成倍放大,给监管带来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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